重庆市北部新区地税局30日发布消息称,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

30日上午10点,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北部新区地税局人和契税征收点申报入库,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6154.83元。据悉,该笔税款产生于当地某高档社区二手房转让,住宅类型为花园洋房,建筑面积202.73平方米,交易单价13071.57元/平方米。由于该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2倍,即9941元/平方米,属于应税住房。

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重庆于1月28日启动改革试点工作。重庆房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对于独栋别墅,不管存量房还是增量房,均要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也将征税;此外,对于在重庆无户口、无工作、无投资的三无人员在重庆所购房产,购买两套以上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要征收房产税。